❤❤ 新北市立五股幼兒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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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快訊 ◆113學年度契約教保員職務代理人甄選 ◆113暑托及113-1延長照顧調查結果表已公布於延長照顧專區,請參閱。 ◆新北市立五股幼兒園"臨時延長照顧服務"作業辦法 規定與申請書已於113年1月9日公告於延長照顧服務專區,請參閱。 ◆新北市立五股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家長逾時未接因應措施辦法(113/4/23修正版)已公告於延長照顧服務專區,請參閱。 ◆防範校園肇生重大校安事件,學校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機制,落實各項校安應變措施及宣教,確維師生安全。 ◆新北市立五股幼兒園延長照顧服務家長逾時未接因應措施辦法與逾時晚接簽署表已公告於課後留園專區,請參閱。 ◆教育部製作國家防災日地震防災知識影片,已刊登於防災教育專區,請各位師生多加利用。

衛教宣導與託藥規定

  • M痘防治宣導




  • 登革熱相關防治工作



  • 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








  • 為降低登革熱流行風險,請貴園落實每週執行環境整頓及孳生源清除,請查照。












函轉教育部「各級學校113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 事項」1份











  • 國內進入登革熱流行期,請貴校每週落實環境整頓及孳生源清除工作,以降低疾病流行風險










  • 「結核咳嗽速就醫,潛伏篩檢早安排。」、「通風不良戴口罩,咳嗽2週去看病,告知旅遊接觸史,即早診斷抗結核。」




轉知本市113學年度特殊教育需求小一新生鑑定暨暫緩入學宣導海報與三摺頁電子檔





  • 檢送本市「113 學年度小一新生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鑑定安置及暫緩入學家長座談會活動實施計畫」、「113學年度身心障礙新生暫緩入學實施計畫」各1份





新北市立五股幼兒園112學年度託藥規定





「杜絕狂犬病—請每年帶牠注射狂犬病疫苗」







校園Mpox防治衛教宣導








目前正值登革熱流行期,請持續宣導登革熱防治
沒有孳生源,就沒有病媒蚊;沒有病媒蚊,就沒有登革熱。
★落實巡倒清刷,病媒蚊不回家。
★蚊蟲無聲,登革不生。
★積水不清,蚊子來親。








猴痘防治衛教宣導


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








校園防疫措施



預防熱傷害衛教宣導



給家長的一封信


預防諾羅病毒食品中毒









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文宣



春節期間入境檢疫方案說明110/12/14~110/2/14










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登革熱/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請參照指引內容規劃適用之防治計畫,及早推動各項防治工作。

傳染病介紹/第二類法定傳染病之登革熱及屈公病項下

疾管署全球資訊網


空氣品質監測網




空氣品質監測



 





轉知~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2月28日止,參加大型集會活動之民眾應全程佩戴口罩並遵守飲食規定」公告





「洗洗手-腸病毒遠離我」



肉品標示宣導短片




因應近期本市腸病毒、上呼吸道群聚件數有緩升趨勢,請加強宣導及防治工作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秋冬防疫專案相關Q&A』」&「高傳染傳播風險場域強制配戴口罩Q&A」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


登革熱衛教文宣




「幸福保衛站」校園宣導版



相關登革熱最新疫情與衛教資訊,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以下連結)






預防熱傷害之衛生教育宣導

預防熱傷害衛教專區



森林小學堂(防溺篇)」電子書及動畫影片




「救溺五步、防溺十招」、「溪河流自救救人篇」、「常見危險水域特性」




樂活防疫‧健康生活」宣導短片





水域活動及出遊安全宣導






兒童飲食教養動畫宣導





兒童月防疫宣導不孤單 
 新北警首創有聲漫畫集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連結






認識水痘


水痘傳染力強,可經由皮膚接觸直接接觸、空氣或飛沫、或接觸患者的水疱液和黏膜分泌物傳染,如發生水痘疫情時,請遵循以下感染控制措施:
1.出現症狀的學童請儘速戴口罩就醫,落實生病不上課,自主隔離,直至水痘結痂後再上課。
2.請保持室內空氣流通、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3.接觸者自主監測體溫21天,如有疑似出現發燒、出疹等疑似症狀時,請戴口罩並著長袖衣物就醫,在家休息,直至水痘結痂後再復課。






轉知~預防熱傷害之衛生教育宣導


近期氣溫持續偏高,為預防高溫造成民眾熱傷害,衛生福利部製作旨揭衛教資料,可供宣導熱傷害之認識與緊急處置時使用,請提醒校內教職員工生注意防範;相關資訊請逕至該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預防熱傷害衛教專區」參閱,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0預防熱傷害衛教專區






轉知~  請各校(園)加強流感宣導及衛教防治工
       
依據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近3週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趨勢持平,低於流行閾值,惟適逢各級學校開學,人員接觸頻繁為有效降低流感傳播機會,請協助加強流感宣導:流感為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透過飛沫及接觸方式傳播,養成勤洗手的個人衛生習慣及落實呼吸道咳嗽禮節,可有效預防感染。有症狀師生應立即就醫在家休息,落實「生病不上班、不上課」的防治措施,以降低流感病毒傳播風險。    







流感防治措施及衛教宣導事宜











                 非洲豬瘟衛教宣導資訊               

因應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延燒,中央部會奉行政院指示強化各項防疫措施;考量非洲豬瘟入侵及傳播管道眾多,須提升全民防疫意識,共同防堵疫病於境外

  1. 防止非洲豬瘟入侵,我們可以作什麼   https://epaper.edu.tw/index.aspx
  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建置「非洲豬瘟資訊專區」網站(http://asf.baphiq.gov.tw/),針對民眾疑慮業建置FQA專區,請協助提供教職員工及家長,以提升全民防疫意識。
  3. 前述宣導品電子檔均已置於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校園食品安全專區,請查詢運用。
  4. 宣導影片2則(10秒搞懂非洲豬瘟及防堵非洲豬瘟守護國產豬刻不容緩)QR code連結





非洲豬瘟衛教宣導及防治資訊



非洲豬瘟防疫資訊:
一、傳染途徑:該病以接觸傳染為主,可經由廚餘、節肢動
        物、動物分泌物或排泄物、車輛及人員夾帶等途徑傳播,
  且病毒可長期存於環境中(冷藏豬肉100天、冷凍豬肉
  1,000天、豬舍1個月、糞便室溫11天)。

二、購買時應選用合格之豬肉:非洲豬瘟雖造成家豬及野豬的

  急性、惡性傳染病,所有品種和年齡的豬均可能感染,但
  不會感染人,我國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的豬隻,豬皮均蓋
  有檢查合格標誌供消費者辨識,消費者在市場購買豬肉,
  只要注意選擇蓋有合格印的豬肉,食用安全無虞。

三、請勿購買或攜帶中國大陸豬肉製品:請勿攜帶任何疫區的

  肉類產品入境、勿網購外國肉品寄送臺灣;依行政院農業
  委員會本年12月17日新聞稿,自12月18日零時起,自3年
  內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攜帶豬肉產品未主動申報遭查獲
  者,第1次罰鍰由5萬元提高到20萬元,第2次以後再違規
  者即開罰100萬元。希望藉由提高裁罰額度,阻擋疫區肉
  品進入我國,防止疫病入侵。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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